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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司法进程中更广泛的边缘化

Posted: Tue Mar 25, 2025 3:42 am
by pappu6329
在确定变革性赔偿对在上帝抵抗军囚禁下出生的儿童意味着什么时,他们的母亲往往是他们的主要照顾者这一事实很重要。儿童遭受了明显的伤害,迫切需要心理社会支持、教育、医疗、土地和未来生计。然而,让母亲在身体上、经济上和情感上更好地应对“强迫生育”的要求以及性暴力和性别犯罪的持续影响,可能会提高他们孩子的生活机会,并缓解母子关系的复杂性。生计项目让因强奸而出生的儿童与其他弱势儿童合作并“回馈”社区,这也可能改善他们的经济安全,同时消除对他们的有害刻板印象。

尽管赔偿可以消除耻辱感和更广泛的伤害,但赔偿也有可能造成受害者等级制度,这可能会加剧强奸所生儿童的耻辱感。为了减轻这种风险,国际刑事法院应与值得信赖的当地领导人合作,在实施之前提高社区的认识。虽然承认国际刑事法院赔偿职能存在实际和资金限制,但应同时使用国际刑事法院受害者信托基金,使更广泛的社区受益,所有遭受战争苦难的人都受益。



根据专家报告的建议,将强奸所生儿童纳入赔偿程序,本巴案可能 牙买加资源 超越翁文案,成为第一个向强奸所生儿童提供赔偿的案例。虽然尚不清楚为什么最初没有将他们纳入,但这一遗漏表明,在过渡司法机制中,强奸所生儿童被广泛边缘化。例如,哥伦比亚冲突期间,强奸所生儿童尚未根据《受害者和土地归还法》1448 获得赔偿。我的研究表明,各种因素阻碍了儿童切实实现其合法权利。在这方面,这些因素包括:被视为和认定为受害者的实际、道德和文化障碍;害怕犯罪者报复;耻辱和母亲对孩子出生地的“保护性沉默”。

在全球范围内,迫切需要确保在法律和实践上,强奸所生儿童的赔偿权能够安全且合乎道德地实现。翁文和本巴案件(包括任何经验教训)可能成为与国家法院/机制“积极互补”的催化剂,并增强全球对这一受害者群体的认识。

结论

尽管国际刑事法院有潜力保护和执行因强奸而出生的儿童的权利,但在其“双刃剑”的污名化做法中仍可见到明显的矛盾。法院还必须设法管理被利用为合法化工具和/或转移人们对国家未能纠正其负有主要责任的违法行为的注意力的风险。在乌干达,幸存者及其子女仍在等待国家根据仍受政治阻碍的国家过渡司法政策进行赔偿。这包括因乌干达国家和其他非国家团体的违法行为而出生的强奸儿童。最后,对强奸儿童的忽视和偶然歧视并非国际法所独有。这是全球对他们的存在和困境视而不见的一部分。除了国际刑事法院有限的管辖权和职权范围之外,必须继续开展紧急、更广泛的政治和研究工作,以解决这一群体独特的脆弱性和需求。